沈阳细河经济区 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沈细土告字[2007]003号 经 沈阳细河经济区管委会 批准, 沈阳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细河分局 决定委托沈阳细河经济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近期公开出让以下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二、申请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经审查符合拟出让地块规划利用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 三、出让时间及地点 我局将根据报名申请情况及竞买人的土地需求情况,分批确定以上宗地的具体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或挂牌)和出让时间。 本次公开出让的交易地点为 沈阳细河经济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四、竞买原则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在符合规划条件下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申请报名程序 各用地单位和个人,请详细阅读《沈阳细河经济区公开出让地块明细表》,若想现场踏勘具体宗地的,请与沈阳细河经济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联系,我中心将统一组织安排。若对具体宗地有竞买意向,可于公告之日起到我中心登记报名。 经审查,符合规划条件要求并具备其他申请条件(如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报名者,我中心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我中心将根据最终的报名情况,在适当时间组织具体地块的公开出让交易。届时对符合报名条件的竞买人将另行通知。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到我中心咨询或电话咨询。 七、公开出让事项若有变更,以沈阳细河经济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的补充通知或公告为准。 沈阳细河经济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沈阳市大潘中路四号 联系电话: 024—89897022 联 系 人: 徐义红 苏文龙 沈阳细河经济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2007 年 4 月 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