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现有行政编制28人,是负责开发区财政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包括: (一)依据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拟定开发区实施细则和具体管理办法; (二)负责拟定财政发展战略、规划、分配政策、财政综合平衡计划; (三)负责管委会各项财政性资金管理和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编报开发区财政预算、决算,组织年度财政预算执行; (五)负责全区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建设单位、管委会直属公司的财务监督与管理; (六)负责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工程预决算审核,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程竣工验收、资产移交管理工作; (七)负责财政体制管理,指导镇、街道财政工作; (八)负责管委会所属企业国有资本、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设施资产和国有产权收入的监管,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指导监督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 (九)负责行政、事业、企业财务制度组织落实工作; (十)负责全区会计监督、培训与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政府采购业务的监督与管理; (十二)负责全区罚没管理、地方外事费管理,协同物价部门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十三)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