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代表管委会,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批在本区内投资及建设的项目,实施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在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区内财政投资的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开发区区域内外集体土地上新农村规划、建设管理及房屋权属登记、产权产籍查询等工作。局内机构设置:综合办、村镇办、招标办、配套办、绿化办、市政办、热力办、电力办、建筑办、节水办、安监站。各办主要职能如下: 综合办:负责起草、上报局内工作计划、总结等文秘工作;负责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交办工作的督办检查;负责局内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对外接待和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计划、目标责任和主要任务工作任务的执行情况;负责本系统的专业统计报表;负责局内各项制度的建设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印鉴,收发文件工作;负责工资、报账等管理工作;主管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村镇办:负责开发区区域内集体土地上新农村规划、建设管理以及房屋权属登记、产权产藉查询工作。 招标办:负责发布招标信息,组织工程招投标,监督招投标活动,并进行行业管理。 配套办:负责进区企业的给、排水、电力、热力等配套工程服务工作;发放施工许可证和建安企业资质审查。 绿化办:负责组织绿化工程建设、监督、指导、协调施工活动。 市政办:负责道路、桥梁和排水工程建设,监督、指导、协调施工活动。 热力办:负责供热、给水、燃气、交通工程建设,监督、指导协调施工活动。 电力办:负责电力工程建设,监督、指导、协调施工活动。 建筑办:负责建筑工程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施工活动。 节水办:负责节水宣传,水资源管理,自备井审批等。 安监站:负责开发区内建筑生产安全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