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局是管委会负责区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宏观经济运行、经济体制改革等宏观经济综合和科学技术、信息产业与信息化、统计、物价等行政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二)负责研究制定区域产业发展战略和生产力布局规划,参与重点行业发展和重大投资项目的组织与协调。 (三)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的管理,负责组织各项财政投资和社会化融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投资计划的编制与管理。 (四)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五)负责与省、市及其他国家级开发区进行基本统计数据资料交流,开展比较分析研究工作。 (六)负责全区科技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和落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策;负责全区科技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及科技三项费用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项目、研究开发机构的认定和管理;负责科技产业的统计分析;负责全区技术市场的管理;协调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全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七)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信息产业的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负责全区信息产业重大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审查,负责全区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组织、管理的协调工作。 (八)负责全区物价管理工作,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九)负责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了解和掌握国内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政策信息,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区重大的经济体制改革方案进行调研论证。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组、改造、改革,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拟订和审批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区属企业的兼并、破产。审批集体企业改制。 (十)制定全区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区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为已投产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相关服务;负责区街经济宏观管理和指导。 (十一)负责监测、分析全区经济运行态势。根据全区经济发展与战略规划和年度经济目标,研究相应的政策措施并向管委会提出建议。 (十二)负责电力行政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成品油、燃料油、煤炭、液化气资源的配置与管理;负责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的开发与管理;负责节能、节电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科学技术协会管理。 (十五)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