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建立以发展为中心、以取得发展成果为中心的简捷、高效、透明、公平的管理体制,提供优良的无障碍服务。 省、市政府将优先提供充足的建设用地,供新区发展之用。经济区享有各类市级审批权限,区域内土地出让收益、配套费、各类财政收入地方留成全部由区域支配用于发展。 市政府统筹安排实施浑河、细河整治工程;市财政每年拨5亿元资金,用于区域经济发展;市政府各项专用基金(工业发展基金、科技专项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政策性贷款优先支持区域经济发展。区域优先通过城市化、工业化实施新农村建设,通过搬迁改造对农村、农业人口全部实施城市化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