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细河经济区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沈细土拍告字[2007]004号 经 沈阳细河经济区管委会 批准, 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细河分局 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编号为HG2007-008(加油站)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时间及地点 此次土地使用权拍卖交易的时间为 2007年 5月 10 日上午 10 时。地点在沈阳市土地交易市场(金厦广场六楼)。 二、拍卖地块基本情况 序 号 | 宗地编号 | 地块 名称 | 土地坐落 | 土地面积(m2) | 规划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供地 状况 | 起拍价 (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限制 高度 | 1 | HG2007-008 | 加油站A-1 | 细河经济区化工园开发大道南 | 4000.00 | 加油站 | 0.2~0.5 | 60%~70% | 10米 | 40年 | 净地 | 3340.0 | 100 | 合计 | | | | 4000.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此次拍卖地块的详细情况和其他要求见《拍卖地块情况说明表》]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具体条件以拍卖文件规定为准)。 四、竞买原则 本次土地使用权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程序 本次拍卖交易的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沈阳细河经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公告之日起到 沈阳市细河经济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购买此文件。 取得竞买文件后,竞买人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董事会/股东会决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公司章程等相关资料到我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本次拍卖交易的报名截止时间为 2007年 5月 9 日15时。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到沈阳细河经济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咨询或电话咨询。 七、拍卖事项如有变更,以我中心的补充通知或公告为准。 沈阳细河经济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沈阳市大潘中路四号 联系电话: 024—89897022 联 系 人: 徐义红 苏文龙 届时欢迎广大开发单位及各界人事参与竞买、观摩。 沈阳细河经济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2007 年 4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