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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张士出口加工区税收优惠政策   3星级
沈阳张士出口加工区税收优惠政策
[ 作者:Admin     来源:国家级·沈阳经济技术区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6     文章录入: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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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加工区税收优惠政策

 1、优惠政策
(1)、税收
□ 区内加工产品不征收增值税
□ 企业所需进境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予以免税
□ 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进境的基建物资,予以免税
□ 区内企业、行政管理机构进境自用的办公用品,予以免税
□ 从区外进入加工区供区内企业使用的国产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及加工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所需办公用的合理数量的建筑材料,予以退税
□ 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境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件及消耗材料,予以全额保税
□ 加工区之间的进、出货物予以免税
□ 企业生产耗用的水、电、气予以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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